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区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计划
埇桥区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区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
3.受党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
4.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选调人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通过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3月5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二楼,区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地址:埇桥区灰古镇付湖村),联系人:侯祥辉,联系电话:0557—3931353,13365771508。
3.报名所需材料:①《埇桥区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初步定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考察后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如不能胜任选调岗位的工作,可仍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五、其它
1、本次选调工作,由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在区人社局、区纪检委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2、本公告由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3035770(区人社局)
0557—3931353(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4541(区纪委)
区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