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端州区纪委监委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其中文字综合岗位3名、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现职科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心健康、道德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5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转任相关规定。
5.历年年度考核获称职或以上等次(新入职当年可以是不定等次)。
6.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文字综合岗位:专业不限,有机关公文、法律或新闻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2)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岗位:要求曾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或审计系统岗位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二、选调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周一)至3月23日(周五)。
2.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和经工作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报考证明扫描件,报名表电子版表格(纸张为a4规格、扫描件为pdf格式)。报名表请登陆砚都清风网(http://www.dzlz.gov.cn)下载。
3.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端州区纪委办公室邮箱(dz2736558@163.com)。
(二)考试。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合格者(60分以上)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审不符合要求和面试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区纪委监委干部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通过的人选,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会议研究后确定选调人选,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z.gov.cn)和砚都清风网(http://www.dzlz.gov.cn)上公示7天。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由端州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选调人选。
(六)调动。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和其他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砚都清风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信息。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端州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端州区纪委办公室:0758-2736558。
端州区纪委监委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