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虹桥镇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察等程序,经虹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5名拟选调对象。现将拟选调对象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8日起至14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受理电话:62351273。
中共乐清市虹桥镇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