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非在编工作人员,负责特定人员的安全陪护工作和市纪委、市监委廉政建设基地日常运维、后勤服务、基地安保等保障性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编外聘用制陪护人员,聘用期三年。
(二)招聘人数:26人,其中男20人,女6人。
(三)招聘对象:男10人、女6人共16人面向社会招聘,男10人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四)学历专业:面向社会招聘的16人(男10人、女6人)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10人无学历专业要求。
三、报名条件
(一)男性要求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至199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女性要求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28日至1998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2月28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容貌端正,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男性身高要求在170cm以上。
(五)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要求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直系血亲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本人及其直系血亲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及其直系血亲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
5.省、市、县(区)管领导干部、市纪委、市监委和派驻(派出)机构机关干部直系血亲。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2月1日至14日,通过辽源市电视台、辽源日报、辽源市政府门户网站、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陪护人员每人工资数额标准为2400元/月(不含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及其他应缴费用),代缴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保险。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考生持户口本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全程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本公告由辽源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咨询电话:0437-3311688。
中共辽源市纪委 辽源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