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校公开招聘博士40名,招聘岗位按照《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一期)》执行,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邮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由人事处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待初审通过后,所有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4月14日
资格复审地点:行政楼三楼人事处
具体要求:
(1)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一式十份;
(3)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4)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5)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及2018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与考察
资格复审通过者,考核的程序和方式会在资格审查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主管部门或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7601469 13993113350 15214048972
办公地点:甘肃政法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