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局2012年乡(镇)卫生院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罗平县卫生局 阅读:1824 次 日期:2012-08-03 2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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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罗平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罗平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精神,现将罗平县卫生局2012年乡(镇)卫生院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2年公开招聘的乡(镇)卫生院:

罗平县鲁布革卫生院1名;

罗平县马街中心卫生院1名;

罗平县大水井卫生院2名;

罗平县旧屋基卫生院2名;

罗平县阿岗中心卫生院2名;

罗平县老厂卫生院1名;

罗平县长底卫生院1名;

罗平县钟山卫生院2名;

罗平县富乐中心卫生院2名。

9个卫生院共计划招聘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日报等媒体上公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特殊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市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家认可学历,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未就业的普通招生计划大中专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国家认可学历;

6、曲靖市外户籍和生源的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按要求参加笔试;

9、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在读的非2012年毕业的学生;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

4、因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的专业分类

(一)实行“并类考试”。专业分类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具体见《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报考专科学历及以上岗位的考生考甲类试卷、报考中专学历岗位的考生考乙类试卷。

六、招聘程序

委托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招聘方案和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计划、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聘)用。

七、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2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6日24:00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4项操作。

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既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主管部门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照片要求: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考生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只对考生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1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3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8月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7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日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9日24:00

网上交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使用“网上交费”功能直接进入易宝支付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时,不需要再录入姓名等相关信息,直接交费即可。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传回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

报名结束后,对于所报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对享受政策规定免交报名费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

以下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残疾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4)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8月1日至8月7日期间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无条件打印的,可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请求帮助打印。

八、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二)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14:30—17:00考《专业素质》。

(三)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五)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9月17日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向社会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也可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六、笔试加分(仅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笔试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予以加分,具体内容见《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考生在9月5日前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平县卫生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资格复审前一至二周内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上公告。

2、资格复审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笔试成绩(含加分)后,考生便可查询到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信息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若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或考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一周,向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5、由于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学历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2012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八、面试

(一)罗平县卫生局组织制定《罗平县卫生局2012年委托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1:2的比例组织面试。如是等额面试的,必须经曲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其以上方可聘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在面试前1至2周内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能及时进行联络,若无法联系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向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若考生在面试抽签决定顺序号时,仍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可正常进行。

(五)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及体检

(一)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由罗平县卫生局和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三)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四)考核、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罗平县卫生局确定后通知到考生。

十、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罗平县卫生局和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罗平县卫生局和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四)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录(聘)用的请示件2 份。事业单位进人计划、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审核表,拟录(聘)用人员名册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的招聘方案、面试方案、特殊岗位降低报考比例、降低面试比例、等额面试的批复件原件各1份。

3、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表原件、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原件1件份。

5、放弃资格人员材料:

⑴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申请表(书)原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情况证明原件,以及对递补人员的情况证明原件。

⑵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供《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原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情况说明原件,对递补人员的情况说明原件。

⑶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人员须提供《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申请表》原件。考核不符合要求、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影响聘用人员的情况说明原件,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取消录(聘)用资格的批复及依次递补一次的情况说明原件各1份。

6、拟录(聘)用人员须提供《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县(市)区招聘单位4份,市属招聘单位3份〕,录(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

7、《毕业证书》原件及学历证明材料;

8、“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报考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9、其他学历人员提供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报考人员未就业保证书;

10、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具有有关职业(执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11、《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须加盖验证单位公章);

12、已婚人员须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原件;

13、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三)时限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录(聘)用手续须于11月30日前办理结束。

十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曲靖日报》、《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罗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查阅相关招考信息。

十二、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罗平县卫生局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做到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不突破编制、计划进行招聘。

(二)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六)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其它规定

(一)具体考务工作按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要求进行。

(二)本方案由罗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4—8256076

罗平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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