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下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就2017年下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入围资格审核范围
2017年下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为提高资格审核的效率和质量,招考单位将在现场审核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办法是采用传真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邮件或电话核对等方式进行,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核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配合招考单位开展资格预审工作。请入围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方便联系,若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即刻告知招考单位。此外,由于存在递补的可能,请接近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2.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8年1月16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具体审核时间请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核地点
审核地点设在各招考单位。
(三)提交材料
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合同或就业手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报考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须额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制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以及放弃面试的,招考单位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放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提供放弃证明。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持上述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相应的报考单位审核处参加资格审核。
2.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2017年下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
3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具体职位面试时间、地点将于1月22日前在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jq.gov.cn/xxgk/zcbm/pjqrlzyhshbzj/index1.html)公布,请各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