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检验检测劳务派遣人员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10名食品检验检测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到内丘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
3、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食品、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已取得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实际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两年以上食品药品及相关岗位检验检测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内丘县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以后按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按相关政策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五、人员管理
招聘的食品检验检测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18年1月11日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和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2018年1月15日-1月17日,报考人员需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另行通知。
5、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6、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比例,并及时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内丘县人力资源网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九)上岗试用
新招聘的食品检验检测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劳务派遣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由内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七、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6867581 6867550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