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区管委会同意,区卫计局决定赴广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范围、应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5家医疗卫生机构,共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32名。具体岗位要求及人数见附件1《揭阳空港经济区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应聘毕业生专业须与用人单位公告的要求对应。
(三)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所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请于2018年1月4日至1月17日下载《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办公室邮箱:kgwjrs@163.com。
2.现场投档确认:经网上报名后的应聘者应于1月24日上午8:30—11:30到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体育馆602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现场投档确认。
(二)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按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投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应聘者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或同时报考同一单位的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应聘者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相片、一式二份);
2、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三)资格审核。
在招聘会上,面试报名小组成员分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通过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的有关材料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面试由空港区卫计局和用人单位组织,空港区人社局负责监督。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由应聘人员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和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拟于2018年1月25日(8:30--17:00)组织进行,视情况顺延。
面试地点:拟设在广州医科大学校园内(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应聘者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评委构成。
本次面试评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设若干个评委组,每组设评委七名,其中主评委一名,评委人选由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抽调卫计系统专家库的人员组成。
(四)面试成绩评定。
七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五)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考虑;同等学历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中专业知识部分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聘用的考生递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拟聘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空港区卫计局办公室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并结合行业岗位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空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http://zwgk.jykgjjq.gov.cn/openinfo.action?depcode=707757242)
空港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wgk.jykgjjq.gov.cn/openinfo.action?depcode=090126917)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确定为拟聘人员,由空港区卫计局报空港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至少需在空港区卫计系统服务满四年。
招聘咨询电话:揭阳空港经济区卫计局0663-8779197
招聘监督电话: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8785166
揭阳空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空港经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