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信息中心公开选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中选聘的资质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盐田区信息中心2018年1月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日期截至2017年12月31日。
6.未受其他合同限制。
有下列情况的,应采取回避政策: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2月1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25226628;联系人:梁先生)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档案馆301室。
(三)报名材料:符合公开选聘职位条件且诚意参加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1.《深圳市盐田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事后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聘用合同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广东省外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事后须经由深圳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审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5.婚姻状况和已婚人士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此两项材料可先由个人提交书面承诺书,办理调动手续时补交正式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公开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考试考察内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盐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盐田区政府办公信息网(内网)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在接受报名期限内,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少于3人时,可视报名人员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本次选聘。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书面初次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考察采取谈话、到单位实地了解形式进行,并按考察细项计入考察分数。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考察、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及聘任手续;未获选聘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信息中心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