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全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www.grmc.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气象部门2018年度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如有要求“限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8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他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18日)。
(三)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6第6号)要求的条件,以及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8日9时至2018年1月22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3日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29日10:00时起至2月1日上午10: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时间、地点。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与考试规定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为两个类别(见附件1),分为综合类和大气科学类,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最新方针政策及法规规定、行政能力测试及气象法律法规等相关应知应会内容,大气科学类笔试内容更侧重大气科学类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聘者的思路、逻辑及语言表达能力。
(二)考试规定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大气科学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在首次公开招聘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1:3,。如果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由5-7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考试时间、地点
通知发布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www.grmc.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请注意随时关注。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按下列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由各用人单位直接通知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7671930、1392
监督电话:020-87672307
广东省气象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