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2018福建教师(特岗)招聘信息,包括2018福建教师招聘考试公告、职位表、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面试名单公告等。
公开招聘程序
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由全省统一笔试,各地组织面试、考核聘用,市、县(区)招聘岗位有空缺的继续实行补充招聘。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限额和人员结构内,制定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经设区市人社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条件应一致。
(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各市、县(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面试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对非师范类毕业的人员除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外,面试时应侧重考查其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各市、县(区)应及时将聘用人员情况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教育考试院。
(四)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各市、县(区)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各市、县(区)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