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樊城区行政审批局经过对2017年秋季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资格审查,认定马汉斯等12人具备初中教师资格,吴婷婷等49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陈焱云等20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将本次认定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举报电话:3155630。
(请通过人员于公示期结束后到区行政审批局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樊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