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以及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415
第六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概况: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高等院校。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位于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占地393.58亩,建筑面积262387.6平方米。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实验室、会堂、多功能活动室、标准化的田径场和篮球场、学生公寓、校医院、食堂及完善的后勤服务区等,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学院秉承“外事天下,语言世界”的办学特色,突出职业化、国际化,为学生提供就业和直升国际名校继续深造的通道。学院曾获昆明市公安局驻昆高等院校治安四星级单位称号、云南省民政厅4A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国教育协会全国最具办学特色示范(院)校称号、中央宣传部“教育先行百年计·同心共筑中国梦”全国四所民办高校展示单位。2015年12月,学院通过了“云南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毕业证书与2018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我校2018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15个,招生计划670人。
具体如下:
序号 | 所属院系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招收人数 | 招生对象 |
1 | 护理学院 | 6208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45 | 文、理、三校 |
2 | 外语航空学院 | 670202 | 商务英语 | 45 | 文、理、三校 |
3 | 600405 | 空中乘务 | 45 | 文、理、三校 | |
4 | 670214 | 应用泰语 | 45 | 文、理、三校 | |
5 | 670213 | 应用越南语 | 45 | 文、理、三校 | |
6 | 工程技术学院 | 540502 | 工程造价 | 45 | 文、理、三校 |
7 | 6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45 | 文、理、三校 | |
8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5 | 文、理、三校 | |
9 | 人文艺术学院 | 670201 | 汉语 | 45 | 文、理、三校 |
10 | 660209 | 影视动画 | 45 | 文、理、三校 | |
11 | 650123 | 美容美体艺术 | 40 | 文、理、三校 |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630302 | 会计 | 45 | 文、理、三校 |
13 | 630505 | 经济信息管理 | 45 | 文、理、三校 | |
14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5 | 文、理、三校 | |
15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5 | 文、理、三校 |
注:以上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www.fafl.cn)。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通过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29日18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考方式
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于2017年12月29日18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三)体检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第十四条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推动我省高职教育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8年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采取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2018年2月底前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报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选取考生最好一次成绩。
(3)我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总分,确定并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名单。
(4)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时间及地点: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2)总分:200分。
(3)要求:参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4)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 “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考试+素质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成绩42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220分,素质面试200分。
1、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考试
(1)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考试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科目分值:语文100 分,数学20 分,政治60 分,英语40 分。
(2)考试大纲:参考《2018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3)考试时间及地点:
层次 | 单招报到时间 |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 职业技能考试时间或职业性测试时间 |
中职毕业生 | 3月17日报到 | 3月18日早上(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中职毕业生 | 3月17日报到 | 3月18日早上(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高中毕业生 | 3月17日报到 | 无 | 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高中毕业生 | 3月17日报到 | 无 | 3月1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
(4)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5)考试评卷: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按评分标准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卷。
(6)文化素质基础知识考试评分结束后,按照各专业单独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素质面试名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及地点: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2)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要求:参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4)考试形式:综合面试(现场考核和问答)。
第十五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云南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一)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程序
1、根据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专业分类,在专业分类内的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参加单招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严格按招生计划执行,确定拟录名单。
2、拟录名单于2018年3月23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3、2018年3月26日8时—3月28日18时,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
4、2018年4月4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5、正式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录取手续,并于2018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在预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纪检办
联系人:邓 超
监督电话:0871—67985996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985966、67985988
传真:0871—67985568
地址:昆明市杨林职教园区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651700
学院网址:http://www.fafl.cn
第四章 附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