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回民区招聘166名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来源:易贤网 阅读:927 次 日期:2017-12-21 1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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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回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劳务 派遣制和合同制工作人员。通过社会公开询价方式最终确定 委托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139 名和卫计系统合同制工作人员 27 名。岗位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回 民区 2017 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 下简称《岗位需求表》1,见附件 1)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2017 年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 下简称《岗位需求表》2,见附件 2)。

二、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和合同制两种方式管理, 不占编制。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 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人员资格,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考试合格后试用期为两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2000 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 后工资标准为 2600 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缴纳 五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 按规定比例由个人和单位承担。

三、报考条件

(一)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 端正;

3.现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在回民区服务期满的六 类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可放宽至内蒙古地区),户籍迁入时 间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1 日;

4.年龄在 18 周岁(含 18 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或 35 周岁(含 30 周岁和 35 周岁)以下(1987 年 12 月 15 日 或 1982 年 12 月 15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出生),具 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1、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 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 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 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 聘用资格;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 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 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 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 100 分。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 例为 1︰1 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 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 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 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 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 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 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 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

体检由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 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 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 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 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 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等相关规定执 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公示与聘用

(一) 对拟聘用人员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nmglyrl.com)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 7 日。监督举报者应 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 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 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 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18 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 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 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 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 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 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本次聘用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为派遣制和合同制两 种用工性质。派遣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指定的派遣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和调配,否 则不予聘用;合同制用工形式是本人与报考的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 聘方解释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 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 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 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 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 人员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 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 清退。

十三、其他

(一)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授 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 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力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网(网址: http://www.nmglyrl.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 查询。

(三)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522422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 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820056(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人事科)

(四) 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次招聘全程监 督 回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201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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