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法规精神,加大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力度,人社部研究起草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预测题目】
近日,人社部出台的公务员考试规定中要求对于招聘单位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因人画像”、“萝卜招聘”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请谈谈你对这个规定的看法?
【中公解析】
近年来,类似“因人画像”“萝卜招聘”事件时有发生。湖南武冈卫生系统免试招录,不少领导的直系亲属无医学背景、无报考条件却被公然录取;湖北省利川市人社局招聘,面试结果前两名均是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干部的子女……相信这种现象不是个案,而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这种现象不仅对于那些被“潜规则”的学生来说一种不公平,继续放大更是对于法律、规矩、制度的漠视,更是对政府公信力提升的一种阻碍。发生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于顶层设计的漏洞以及相关部门监察力度的不足。
人社部出台新出台的规定不仅要限期改正,而且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里不仅体现了严肃问责,而且体现了问责到人、问责到边。再一次明确了萝卜招聘的严重性并且加以负责人责任制的方式来提高查处的主观能动性,甩起问责的鞭子,鞭策相关主管人筑牢“萝卜坑围栏”,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进一步放大考录透明度,向社会去宣扬公平正义。
再者,对于参考试者而言,除了做好自觉维护招聘工作秩序,坚决抵制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更要对于不公平敢于说不,并且借助招考的相关举报通道的畅通性,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正风肃纪,使“从严治党”之风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