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阅读:5058 次 日期:2017-12-08 15: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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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决定面向全省(含垂直和双管部门)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编制科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或建筑学专业,且有较强的写作和综合能力。

5.一旦选调成功必须在我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调动。

三、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简历、《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以及其它反映本人获奖情况和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传真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规划综合科。我局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人:严丽冰

联系电话:0757-88230266

电子邮箱:644187597@qq.com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二楼综合规划科

邮编:528500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我局将派出干部考察组到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开展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单位领导、同事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拟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

(五)转任: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选调对象,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附件: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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