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濮阳清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15 次 日期:2017-12-07 16: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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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清丰县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状况,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附件1《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拒绝、逃避服兵役人员;

5、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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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卫生医疗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其他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对象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它事项

(一)《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若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清丰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393-7219012

监督电话:清丰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393-7228856

附件:

1、《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类别》

清丰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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