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石光中学创办于1946年,“石光”寓“石狮之光”之意,是石狮建校历史最悠久的公立中学,是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位于石狮市中心,交通便利。现有7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四千余人,正式教职工261人。校园占地223亩,总投资近5亿元。校园建筑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配套齐全,是恢宏大气、景致优雅的花园式学校,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材的理想之地,建校以来,学校英才辈出,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屡次创造石狮市中高考成绩辉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7名(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物理/化学/历史教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一)现场招聘
时间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 2017年12月1日
西南大学 2017年12月 4日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表1份(应聘者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
2.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2018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报名时可持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李老师 13850789969 0595-83025615
陈老师 15345945200
2.学校网站:http://www.sssgzx.com
3.简历投放邮箱:shgzxjwc@163.com
考试办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本一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2018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纳入石狮市教育系统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体制,执行石狮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三、体检及考核
1.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对象,由考生和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告知。
3.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在原单位)及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复核考生各项资格条件。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编制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