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沧县高中学校公开招聘38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沧县中学、沧县风化店中学、沧县三中、沧县大褚村中学4所学校招聘高中教师,共12个学科、38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原因。
(四)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18年毕业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2016年、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沧县中学要求直一本或直一本起点的研究生学历;其他三处高中要求直二本以上学历或直二本以上起点的研究生学历。
(六)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试类别)与报考学科一致。
四、招聘程序
(一)填写报名表及准备相关资料
1、考生可在公告附件下载《沧县高中教师招聘报名表》,打印或手写一式一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2、2016年、2017年毕业生准备的资料是:报名表、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2018年毕业生准备的资料是: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研究生学历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日期、地点:2017年11月7日上午至8日上午在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与千童大道交口处七天连锁酒店417房间;2017年11月9日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与裕翔街交口南行300米路西河北师大东门观和国际酒店报名,酒店总台电话0311-80981188/80981199或13703395514。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资格审查内容是依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料。
(三)考试
考试时间为11月10日上午,考生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试讲两部分。
1.笔试。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学科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人选出现并列的将共同进入试讲。根据报名情况,单位学科的需求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小于1:5的,可采取以面试方式决定进入试讲人选。
2.试讲。试讲采取讲课形式,试讲内容由工作人员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限1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评委之间避免相互沟通)。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工作人员根据评委打分结果计算考生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四)成绩汇总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以面试直接进入试讲的,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并按报考单位学科的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本次招聘拟聘人选。当某学科应聘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可按实际情况缩减。考试结果现场宣布。
(五)聘用
应聘人员被确认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纳一定数量押金。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到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和学历认证报告。经资格复审考核无误、体检合格后在沧县政府网公示7日,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聘用后的基本工资、保险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照沧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2018年毕业生在应聘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18年9月1日上岗时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孙老师:13932721719
贾老师:18832708686
杨老师:13031890005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