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人发[2005]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2012年考试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
本次面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二、面试原则、人数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3:1的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考聘比(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划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按教育、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三类分别确定:若该类别中达到3:1比例的岗位,首轮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的最低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到60分的,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的,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为最低合格线。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进入体检,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资格复审
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区招考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30至31日2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报考卫生岗位的如涉及年龄放宽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资料(见《2012年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第四条,时效为资格复审截止前)到招考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址均在自贡市丹桂大街196号自流井区政府内(报考自流井区教师岗位的,到区教育局人事股;报考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临床、检验、医学、护理岗位、区福利院护理岗位和乡镇计生服务岗位的到区卫生局办公室;报考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会计岗位、区水务局、区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8月2日前(2日截止下午6:00)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形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打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计算面试得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一)面试形式:报考教育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说课,备课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生须进行技能演示,演奏规定曲目)。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二)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报考自流井区教育系统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2012年8月10日上午参加面试。
2、报考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临床、检验、医学、护理岗位、区福利院护理岗位和乡镇计生服务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2012年8月11日上午参加面试。
3、报考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会计岗位、区水务局、区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在2012年8月12日上午参加面试。
4、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分组
1、自流井区教育系统岗位设2个面试组。
2、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临床、检验、医学、护理岗位、区福利院护理岗位和乡镇计生服务岗位设1个面试小组。
3、自流井区卫生系统会计岗位、区水务局、区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1个面试小组。
(三)面试评委会每个面试小组的面试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人),以差额抽签方式产生。
(四)面试考务工作小组面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的计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赶到面试地点,按现场指示牌经验证后进入候考室,迟到10分钟未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公布成绩:面试当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8月14日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
六、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8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交纳面试费。
七、面试工作监督及纪律要求
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
(一)凡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考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此次面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招考公告及面试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面试。面试试题和评分标准的内容、面试评委的组成情况,均应按规定严格保密。
(三)严格遵守人事纪律,秉公办事,不循私情,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告及面试规定程序的,由招考主管机关宣布考试无效、成绩作废;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0813-8200481
附件:自流井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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