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宁阳县2017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来源:宁阳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2235 次 日期:2017-10-18 11: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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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及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我县拟开展2017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9日-24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宁阳县师资培训中心(县职业中专师训楼二楼师训办公室)

电子邮箱:nypthbm@163.com

联系电话:5356808

要求:考生个人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普通话证书一律采用电子照片。

三、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4日-5日

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测试及培训费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10月2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县普通话邮箱:nypthbm@163.com。

2. 11月2日-3日,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遗失不予补办。

3.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4.根据《山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为避免参加笔试的考生与普通话测试的时间冲突,请考生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出示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予以证明。

5.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未尽事宜请参考泰安市教育局网站(www.taedu.gov.cn)右侧“通知公告”栏或者师训科页面“语言文字栏”查看“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宁阳县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宁阳县普通话报名表模板.xls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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