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4592 次 日期:2017-10-10 15: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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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参公单位丽水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主要从事项目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1. 丽水市所属县(市、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具有项目管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3.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4. 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 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 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1.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

(http://www.lsjs.gov.cn,公示公告栏);

(4)丽水人事考试网站

(http://www.lsrsks.gov.cn,公示公告栏)。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10月19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个人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介绍和相关证明。报名地址:城东路99号市建设局327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联系电话:2106258。

3.资格审查。

4.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后,按招录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及考察。根据综合成绩1:2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由丽水市建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决定与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报市建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转任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公管处:0578-2091218

市纪委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组:0578-2106226

市建设局人教处:0578-2106258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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