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2]9号),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等四家单位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程序原则;
(三)保密、回避、接受监督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机关工作人员9名,其中: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名(公务员编);陆良县工商业联合会2名(公务员编);陆良县人民法院2名(公务员编);陆良县总工会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
三、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选调公务员编工作人员要求为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县总工会选调工作人员要求为非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和履职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附后,详见《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公开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陆良县范围里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法院选调工作人员选调范围为籍贯是云南陆良。
五、选调方式
按照陆办字[2012]9号文件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公告形式在《陆良党建网》http://www.lldjw.gov.cn/、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ll上公开发布。
公告时间:2012年7月18日——2012年8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者需提供的材料:
(1)《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承诺书》一式一份(此表从陆良党建网、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任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两张,近三年内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3)本人电子照片,格式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
5、注意事项:
(1)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报名,并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相关文件处理。
(3)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陆良党建网、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考试前三天向陆良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内容:选调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分数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只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现场全程录像,并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需求人数,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首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者,学历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
2、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体检
由县委组织部、选调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研究同意后,可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县委组织部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陆良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部务会研究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要接受监督。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在规定的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举报,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为维护报考人员的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
(五)选调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选调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举报电话:中共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0874-6222348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874-6227127
附件一: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2012年7月18日
陆良县2012年党群口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选调单位 | 单位性质 | 选调岗位 | 岗位代码 | 选调人数 | 选调条件 |
1 | 陆良县纪律检查委员 | 行政 | 文秘 | 12101 | 1 | 大学及以上学历,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热爱办公室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沟通、综合协调能力,熟悉党政机关办事流程和公文办理程序,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处理公文。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公务员身份。 |
案件审理 | 12102 | 1 | 具有财经、法律、审计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在纪检、检察、公安、法院、审计、财政等执纪执法部门工作2年以上,具有法律、财会、审计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具有公务员身份。 | |||
2 | 陆良县工商业联合会 | 行政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12201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工商联工作,责任感强,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
3 | 陆良县人民法院 | 行政 | 司法警察 | 12301 | 2 | 具有国民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身份。 |
4 | 陆良县总工会 | 全额事业 | 代办员1 | 12401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
代办员2 | 12402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 |||
会计 | 12403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 |||
合计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