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保山人才招聘网 阅读:7502 次 日期:2012-07-20 14: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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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隆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2年全区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0人。 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不限户籍、生源地。

㈡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参照公务员报考年龄计算方式计算(即:18—35周岁表示1976年7月及以后至1994年7月以前出生;18—30周岁表示1981年7月及以后至1994年7月以前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现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31日两天;

2、报名地点: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金山路中段);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学历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填写《隆阳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组织、人社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交彩色免冠同底5分近照2张;

⑵考生按招聘岗位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⑶报考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须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⑷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5、报考比例:招考岗位学历条件设置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其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方能开考。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㈡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加分后折算)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⑴领取准考证:2012年8月22日—23日;地点: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⑵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⑶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参考书目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隆阳区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代售)。

⑷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⑸笔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地点为准。

⑹考试费用:按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收取。

⑺笔试加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

①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经提供相关证明后,笔试成绩加5分;

②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在笔试成绩上硕士研究生加2分、博士生加3分;

③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本乡事业岗位的,提供家庭户口簿和乡人民政府证明(经区民宗局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⑻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于考试结束后在保山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www.bsrczp.com/)上发布。

2、面试

⑴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⑵确认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2年8月20日前将所需要的证明和材料交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后,方能在笔试成绩中按相应的加分条件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岗位排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方能享受加分,否则不得加分)。

⑶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最低制控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招考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不提交书面说明又不参加面试的,按违纪处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⑷面试方式。卫生系统卫生类岗位采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则无论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该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的考核和体检。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㈢考核政审、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聘用)。

1、考核政审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当年毕业的考生以档案政审为主,往年毕业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证明。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按《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统一进行健康体检。

㈣公示、聘用

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在考核政审、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中也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违反纪律情形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㈡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㈢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㈣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㈤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事项

㈠招聘工作期间,在隆阳区人社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资格。

㈡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需发布的各项公告、通知均在保山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www.bsrczp.com/)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附件:隆阳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设置表.xls

隆阳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隆阳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设置表.xls(点击下载)

隆阳区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设置表(易贤网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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