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17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阅读:1122 次 日期:2017-09-26 15: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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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100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工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公告。

1. 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7年12月30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9月26日09:00-12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26日09:00-12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试讲、面试均合格后,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学专业、招聘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负责人才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0515-88168891

联系人:方老师,花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 :025-83236075

盐城工学院

2017年9月22日

盐城工学院2017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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