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科技大学 阅读:1959 次 日期:2017-09-25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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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院、张家港校区、有关部门:

依据江科大校〔2015〕137号《江苏科技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精神,现对我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生)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

学校成立2018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我校本年度推免生工作。

组长:景旭文

成员:杨兴林、周春燕、唐玉斌、潘锦全、薛泉祥、方臣富

2.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5-7人组成。

二、推荐计划及条件

1、推荐计划

按教育部及学校要求,江苏科技大学2018届推免生推荐计划分为:

(1)“学业优秀综合推荐”计划(A档):着重考察推免生的学业素质与综合素养,推荐各专业综合成绩名列前茅,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2)“科大英才专项推荐”计划(B档)。主要推荐学业成绩位于各专业前列,综合表现优良,或具有相应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应届毕业生。

2、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各类分段培养项目、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法违纪而受到处分的记录。

(3)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成绩良好(优秀)及以上。

其中,“学业优秀综合推荐”计划推免生还应满足:前3学年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全部考核通过,且此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年级排名前15%。

“科大英才专项推荐”计划推免生还应满足:前3学年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全部考核通过,且此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列专业年级排名前30%。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申请特殊推荐免试生资格(以下简称特推生)在符合本款之规定,平均学分绩点可放宽到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Ⅰ)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或创业大赛)、“数学建模”大赛及其它经校团委、教务处等组织部门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学术类竞赛,获全国三等(铜奖)或省级一等以上奖励(集体项目须排名前二位)。

(Ⅱ)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Ⅲ)以第一发明人身份申请发明专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需获申请公开,软件著作权需获著作权登记。

(Ⅳ)其它经专家认可的能证明其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显著成果。

申请支教团专项计划的推免生(以下称支教生)纳入“科大英才专项推荐”计划。支教生必须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1)(2)(3)款之规定,且学习成绩优良,前3学年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选修课全部考核通过,平均学分绩点须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三、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各学院应届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人数、学科情况、研究生生源及往年推荐综合情况,分配推荐名额,初步预分配名额见附表。A、 B两档计划名额分别占各学院推荐总名额的60%、40%。被推荐者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条件申报相应推免计划,申报B档计划的推荐对象不得参加A档计划排序,申报A档计划的推荐对象在本学院B档计划不足情况下可参与排序推荐。各学院在各类计划推荐过程中,按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学校正式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各类推荐名单。

四、推荐程序

1.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推免文件要求,拟定学院推荐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则应明确综合测评计分方法和推荐总分计算规则,填写推免方案表,并于9月13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学院组织推荐免试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应届生向所在学院自愿申请(含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特推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审核材料,计算学分绩点、推免综合成绩及排名。

3.申请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还需另行填写联名推荐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须经教务处、团委、科技处等部门验证盖章)、教授联名推荐信及历年学习成绩表,有关材料由申请人9月19日上午12:00前直接交学校研招办。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教授联名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测评,确定拟推荐特推生名单。

4.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和1-5人的替补名单,填写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名单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9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并附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表(成绩表须含英语四、六级成绩、英语专业含专业英语成绩信息)。

5.支教团推免生专项计划由校团委按学校文件和上级团委的招募要求具体实行,有关申请材料9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

6.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全校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后公示,推免生同时接受体检。公示期间出现学生放弃、公示未通过等情况的,将从学院替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推免生的接收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须自行登录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网络平台,按相应的计划要求填报接收学校志愿。

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应积极妥善地做好接收录取校内外推免生的工作,将学校的接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通过各学院网站和班主任宣传到位。凡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免推生,学校设有高额的推免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均可一次性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叁万元整)。

对获得“科大英才专项推荐”计划的推免生,在完成报考我校志愿之后,还可获得以下优惠条件:

(1)优先选择研究生指导教师

(2)优先安排“助研”岗位

(3)优先推荐全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4)优先推荐全额资助参加出国学术交流活动

(5)优先免试推荐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

若获得A档推免生资格的推荐对象报考我校,亦可同时获得以上五项优惠条件。

为提高推免生报考我校各专业的比率,不断优化生涯质量,提升我校学科实力,各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出更多的优惠政策并加强宣传及接收工作,为推免生志愿填报我校各专业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学院推免生的接收数量和生源质量。

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由招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推免纪律与监督

各学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推免纪律,推免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学校声誉。学院领导小组对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监察。

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1047

研招办推免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各有关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圆满地做好本次推荐免试生工作。

江苏科技大学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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