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教育局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7]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富源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富源县户籍或在富源县工作并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富源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3、学历的要求
种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4、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5、省考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于2016年1月最后一次组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富源县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对已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体检合格,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6、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人员,包括外地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应予以受理。
7、体检要求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⑴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⑵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⑶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二、认定机构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请选择富源县教育局,信息提交后,带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富源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三、报名网址及时间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富源县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富源县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报时间
2017年9月25日-10月18日期间的7:00-23:59(节假日休息)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
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照片: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照片1张(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遍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鉴定单位盖章)
7、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省考)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原件和复印件
9、户籍不在富源,且工作单位在富源县内,需提交劳动合同。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和说课稿,面试指说课和专家组提问。
六、日程安排
2017年9月25日-10月18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请选择富源县教育局确认点。若因确认点选择错误,后果自负。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前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富源县教育局组织人社科,过时责任自负;申报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县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⑤两年有效期以内的“两学”考试合格证(省考)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资格审查还须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11月6日至8日,凡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本人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到户口所在村委会或单位政审(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到政务中心缴费(180元/人)。于11月8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及网报时上传同底(红底)的半寸照片2张一并交教育局组织人社科。
11月6日至11月8日到富源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11月17日下午2:30—5:30发放测试通知单,11月18日至19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地点详见“测试通知单”。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信息,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
富源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