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公开遴选范围、计划
拟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学校、医院、各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中公开遴选县妇儿工委办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妇女工作,信念坚定,品行端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编在岗、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格次。
4.具有比较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较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县妇联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或所在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4.报名所需资料:
《合阳县妇女联合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登录“合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
身份证、学历证书、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由单位提供在编在岗证明;
④单位推荐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推荐证明;
⑤2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含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妇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由县妇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党建理论、行政管理、国情国策、政策法规以及公文写作和综合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名单通过合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等。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确定考察对象。
2.由县妇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六)会议研究与公示
1.根据考察情况,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
2.对拟录用人选在合阳县人民政府网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会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的录用人员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
(七)任用
选录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任用资格,试用期内不转行政编。
合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