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组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 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投资建设项目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本网站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四个科目。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混合题采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作答前请应试人员务必阅读试卷封二或专用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六、注册登记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管理。中国投资协会负责登记的具体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尽内容请参照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