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包头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来源:易贤网 阅读:6928 次 日期:2017-08-09 14:44:4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包头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公务员局部署,对报考包头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8月13日(星期日)。

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早晨7:00前到包头市昆区神华亿佰蓝天购物中心南门集合。地址:包头市昆区广场南道与少先路交叉路口东50米。

三、体检标准

体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男生每人470元,女生每人500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五、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并准备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考生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分组列队,关闭手机并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空腹、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六)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联系,电话:0472—6169095。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7包头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099533/13759567129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