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新县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来源:清新党建 阅读:1476 次 日期:2012-07-05 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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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清新公选〔2012〕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富有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清新县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11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公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

1、面向全国公选的正科级职位:

共青团清新县委书记1名。

2、面向广东省公选的正科级职位:

①清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1名;

②清新县卫生局局长1名;

③清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1名;

④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1名。

3、面向清远市公选的副科级职位:

①清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②清新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

③清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1名。

4、面向清新县比选的副科级职位:

①清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科科长1名;

②清新县公安局三坑派出所教导员1名;

③清新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事业单位)。

二、选拔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选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3、身体健康。

4、非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年龄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2年7月31日。

三、选拔的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①全国、省、市公选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13日。

②全县比选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至11日。

2、报名方式:

①全国、省、市公选采取网上报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通过登录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http://qxzz.qingxin.gov.cn)进行报考。报考时,除在网上填写《广东省清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以外,还需上传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务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扫描件力求清晰,以便资格初审。

②符合全县比选职位资格条件者可登录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或直接到清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报名。网上报名方式与参加全国、省、市公选的网上报名要求一致;现场报名者须提供填写好的《广东省清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到清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领取或登录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一式2份,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务证明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府前路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403室)

联系电话:0763-583540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

传真号码:0763-5810705

3、资格初审。由清新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①全国、省、市公选报名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登录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②全县比选报名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及报名者单位公示。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选资格。

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选报其中一个职位。职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果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不开考的,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领导能力素质测评

全国、省、市公选采用领导能力素质测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

1、全国、省、市公选职位:依照领导能力素质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有若干人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名单。

参加全国、省、市公选的考生,请在参加领导能力素质测评时,携带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面试复审,报名材料及复印件概不退还。

2、全县比选职位:由清新县委组织部提供参加比选者资料,通过召开会议对参加比选者按1:5的比例进行差额票决,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额依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在《清远日报》、清新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清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四)面试

清新县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县主要领导、县分管领导、县纪委领导、县委组织部领导、除上述领导以外的县公选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党委书记、相关单位领导及各界代表等组成,人数40人左右。

1、全国、省、市公选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是指同一职位组别的应试者在给定的时间内,不指定召集人,按规定程序围绕给定的问题展开讨论的一种测试方式。评委根据应试者在讨论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言语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接纳他人等个性特征作出综合评价。面试试题按有关规定命制。

无领导小组讨论设候考室和考场各1个,不设备考室。候考室供宣布考试纪律、考生抽签使用;考场供考生发言及讨论使用。考场的考生席与评委席面对面摆放,并保持一定的距离。考生席按考生人数摆成半弧形,便于考生之间交流,也有利于评委听考生讨论发言并观察考生。考生抽签并按抽签编号进入考场就座,发言准备15分钟后,考生按编号顺序独立发言,每人5分钟,自由讨论30分钟。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将其它有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应试者的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

2、全县比选面试采用专题发言方式进行。专题发言方式是指同一职位组别的应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围绕指定的问题演讲发言的一种测试方式。评委根据应试者在发言时的言语和行为表现,对其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综合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特征作出综合评价。

比选设候考室、考场和备考室各1个。候考室供宣布考试纪律、考生抽签使用;备考室供考生考前准备发言使用;考场供考生专题发言使用。考场设考生发言席,与评委席保持一定的距离。面试顺序根据抽签确定,考生按抽签编号在发言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发给试题,按编号顺序独立发言,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后,将其它有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应试者的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确定考察对象、公示

1、全国、省、市公选职位:依照考试合成成绩(领导能力素质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照考生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2、全县比选职位:依照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按职位1:2比例确定进入民主推荐环节人选名单。由清新县委组织部到进入民主推荐环节人选的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得民主推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1/3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为差额考察对象人选。民主推荐中,如有人选得民主推荐票没有超过应到会人数1/3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六)组织考察及征求意见

清新县委组织部按选拔职位组成若干干部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人选在现单位工作不足2年的,同时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时,清新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人选的管理权限分别发函征求当地纪检、计生部门意见。在公示和考察中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依考试合成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如同一职位的两名差额考察对象人选均考察不合格,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经考试、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七)讨论决定任职人选

清新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把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提交清新县委常委会议票决决定任职人选。任职人选名单在《清远日报》、清新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新县委组织部网站、清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四、管理和待遇

任职人选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职责,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正式任职后,除组织安排的调动外,参加全国、省、市公选任职人须在清新县工作服务满5年以上。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在广东省清新县委的直接领导和广东省清远市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进行,由清新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承担选拔各环节组织工作。

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有关规定,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纪律要求,参照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的规定执行。清新县纪委负责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63-12388。

六、其他事宜

领导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定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其他具体事宜,由清新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清新县2012年公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一揽表》.xls;

2、《广东省清新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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