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沧区2017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
考生应于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到。
二、面试地点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
地址:海沧区兴港二里1号(乘车路线:公交车842、846、892到海沧国税站,下车后朝西方向直走,过兴港路红绿灯路口,经过海沧公安局门口后右拐50米。)
三、面试岗位与对象
面试岗位: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品生品社。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 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为12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岗位拟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面试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评审组由3人组成,测试结束后,评委独立打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取平均分(保留3位小数)为考生面试得分,并在公示栏即时公布。
语文、数学学科考生较多,均需分两组进行面试。
五、面试流程
抽签→候考→备考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2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公示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40%和面试60%折合成综合总成绩,设合格线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合格线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进入拟体检人员应于8月14—15日将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需出示原件外,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截图;无法从网上查询相应信息的,应提供发证机关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有效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七、成绩公示
拟体检人员名单于海沧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haicang.gov.cn(信息公开—主动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公布。
监督电话:0592-6889389
八、纪律要求
1.8月11日上午参加面试考生应于上午7:00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面试前需交验身份证、报名表,不得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材料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考室,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报考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
3.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情况、毕业院校等具体情况。
4.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