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2017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
来源:枣庄市立医院 阅读:1821 次 日期:2017-07-25 17: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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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立医院始建于1958年,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是融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枣庄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及枣庄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挂靠单位。枣庄市立医院于国内较早开展了专职临床药师服务工作,现有专职临床药师11名,在呼吸内科、心内科、肿瘤科、儿科、肾内科、ICU等科室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医院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为培训学员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工作,受到学员的好评。

枣庄市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面向全国招收2017年春季通科专业临床药师培训学员,诚挚欢迎有志于临床药师事业的学员踊跃报名,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开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1.抗感染药物专业(1年):3人。

2.通科专业(半年):心血管内科 3人;慢性肾脏病 3人。

二、报名条件

1.根据国家卫计委《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及中国医院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师制体系建设的通知》,我院基地招生条件如下:

(1)报名学员应具有“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教育。药学专业系指药学类下列4个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修业年限4年,专业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

(2)第一学历为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1年者可报名;本科和研究生均为临床药学专业毕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6个月者可报名。

(3)第一学历为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上述第一学历专业获得临床药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的,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1年的可报名。

(4)第一学历为非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但在研究生阶段接受全日制药学类相关专业教育,包括临床药学或药理学、药剂学研究生毕业,在医院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并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报名。

(5)本科学历为非临床药学或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非临床药学或者药理学、药剂学专业毕业,但在医院药学部门连续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报名。

(6)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师报名参加通科临床药师培训,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高等院校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2年,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第一学历为非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专业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药剂工作满5年,并已获得西药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热爱临床药师工作,身心健康,沟通能力较强,自愿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3.学员结业后,选送医疗机构应确保其专职从事临床药师工作。

4.有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培训方式

1、录取学员将于2017年10月8日进入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一年(通科为半年)的全脱产学习。

2、培训内容:按《临床药师培训指南》的要求,分临床实践和理论知识学习。临床实践包括医疗查房与药学查房,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用药监护、用药教育、不良反应报告、药物咨询等。理论知识学习包括集中授课或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等。培训时间要求专科培训全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少于49周,通科培训半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少于24周。

3、按国家卫计委培训与考核要求,培训期满并各项考核合格者,授予由中国医院协会颁发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学员登记表》,并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职称证书扫描版及证件照电子版一同E-mail至指定邮箱(zzyspxjd@163.com)

五、录取

1、根据报名情况,兼顾地区和专业,择优录取。

2、我单位将于9月10日前电话或E-mail通知。被录取学员,须在1周内填写相关录取表格,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与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邮寄至我院药学部(通信地址见下)。

六、培训费用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录取培训专科学员须缴纳培训费4000元/年,通科学员须缴纳培训费2000元/半年。医院提供统一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1.咨询联系人:

枣庄市立医院药学部 张海宁 13563213996

E-mail:zzyspxjd@163.com

2.通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41号 枣庄市立医院药学部

邮编:277101

1、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申请表.doc

2、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学员登记表.doc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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