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石屏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及聘用审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招聘公告》有关规定进行递补确定。
2、体检时间:2017年8月2日。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到石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门口集中(需携带一张5分近期彩色照片和本人身份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
男生387元,女生397元,直接交给县人民医院,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前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应清淡饮食,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损伤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禁食高脂肪高蛋白的食品,晚10点以后禁食。
(2)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穿宽松衣服。在抽血化验和小便化验前适当憋足小便,以便尿液取样,抽完血和取完尿液样本后即可排尿。
(3)X线拍片时请勿穿花格子内衣和带金属扣内衣,勿穿胸前带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及不戴首饰(怀孕不作X线检查)。
6、查看体检结果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下午1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查看体检结果。
二、考察及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者提交相关证件进行考察并填写聘用审批表。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石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完成村委会(社区)和当地派出所审查的部分),此表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或从sprcscb@163.com邮箱中自行下载,邮箱密码为4855097。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岗位除外。
4、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如: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三张5分近期彩色照片。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的递补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未出现过递补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环节时已出现过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其它要求
1、进入体检的考生,在2017年8月4日前将自己的档案转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请落实好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来开具调档函。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873-4855097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