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中,系新罗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2年及以上现仍在岗的、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校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此类人员报名前需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罗区属学校自聘教师2017年公开招聘任教年限证明表》(附件2)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报名。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报考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县(市、区)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
参考资料 | 【易贤网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报名时间 | 2017年7月11日~7月17日。 |
报名办法 | 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5320122(区教育局人事股)。 |
相关文件 | |
联系方式 | 0597-532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