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 年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资格审核对象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按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
2、采用直接面试的岗位,成功报名的人员均入围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
面试前,用人单位将按照招聘公告的要求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1。
三、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2、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为提高资格审核的效率和质量,用人单位将在现场集中审核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办法是采用传真相关证明材料或电话核对等方式进行,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配合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资格预审工作。
请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以便联系,若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 7 月 12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