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你好!
我是红河州的一名社会考生,在2007年时我到个旧市招办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招办的老师告诉我,高中学历就可报名考小学教师,于是两年之内我通过了两学考试和普通话二甲。但是现在我到教育局去领教师资格证申请表时,教育局的老师告知我说,高中学历不能报考,我很迷茫,我的努力换来了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我该问谁呢?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