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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91657 次 日期:2017-07-08 09: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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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同意换算标准,则按综合分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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