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画: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34名,并列3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808分。
二、书法学: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2名,并列2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577分。
三、造型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44名。
四、艺术设计: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185名,并列185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331分。
五、建筑类: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文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676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522分。
理科: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069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268分。
六、美术学: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577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510分(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189分)。
七、艺术学理论: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
1.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360分;
2.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745分。
八、实验艺术:
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3名。
九、城市艺术设计:
1.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88名,并列28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165分;
2.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253名;
3.设计学类(家居产品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418名,并列418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729分。
十、新疆协作计划:
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十一、港、澳、台、华侨:
1.造型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8名;
2.实验艺术: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1名;
3.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名次录取至第9名;
4.城市艺术设计: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名次录取至第5名。
十二、其它:
1.考生可于2017年7月15日后登录http://zs.cafa.com.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预计2017年7月15日寄出。
2.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3.有关2018年本科招生信息,请在2017年12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cafa.edu.cn。
4.招生咨询电话:010-64771056/64771552。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