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科技学院优秀考生录取政策
来源:重庆科技学院招生就业网 阅读:1158 次 日期:2012-06-25 16:26:37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2年重庆科技学院优秀考生录取政策”,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提高我校生源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原则

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

二、适用对象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不限制志愿序号)被录取且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三、录取政策

1.全国、省级高中阶段单科竞赛优胜奖或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确保其录取第一或第二志愿专业;

2.全国、省级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确保其录取第一或第二志愿专业;

3.经就读中学推荐后的区、县级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在5分专业级差内优先录取;

4.凡具有文学、艺术、体育等特长的学生被学校录取,进校后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测试认定后,可重新任选专业就读;

5.学校继续设立新生奖学金。

四、本政策适用于2012级新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