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点梳理之民法基本原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746 次 日期:2017-06-19 0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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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贯穿民法始终的指导思想般的存在,在历来的考试中不容小觑。

按照常见的说法,我们一般认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分为六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这部分知识点在考试时最常见的考法又不外乎两种,一种是单纯的概念性考查,一种是案例式考查,即通过描述某一事件让进行选择。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非法人团体和国家;无论是在行使权利时,还是当权益受侵害寻求保护时,一概地位平等,不偏不倚,不因其原有的身份地位而有所不同。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民事活动中既然各方地位都是平等的,因而也就不应该存在强迫的情形,比如说“强买强卖”。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这个原则说起来很虚,但是考试却一点不含糊。最直接的体现是结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考查,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时,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时,应本着诚实、善意的态度。此原则又被称作民法中的“帝王法则”,足以想见其重要性。考试时,此原则也多以案例式的题目进行,相对来说较简单。

五、公序良俗原则

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此原则在考试时偶有涉及,在实际生活中,公序良俗原则倒是多有涉及,比如说涉及私生子或是出轨,在离婚分配财产时,法官也多会支持无过错方。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的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现如今大家都懂得维权的时候,很多人只注重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在装修自己房屋时将承重墙拆除,再比如说在自己家组织聚会但是打扰到邻居的正常休息。

对应题目来看,

例:一名顾客到水果店买苹果,售货员硬把瘦小的梨也搭配给顾客,售货员的行为违反了市场交易的( )。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本题答案为B。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禁止强买强卖。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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