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7年四川旅游学院美术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44 次 日期:2017-06-15 09:01:5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四川旅游学院美术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1、成绩认定: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各地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25999、84825070、84825111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