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东北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发挥辐射引领作用,我校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多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为保障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顺利开展,现面向社会(不含东北师范大学系统内人员,此类人员另行安排)公开选聘合作学校副校长储备人选。详情如下:
一、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
基础教育合作学校副校长储备人选若干名
工作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内、吉林省外
工作岗位: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负责教学管理副校长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思想端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管理工作。
3.能够认同和践行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熟悉基础教育的基本规律,掌握教育发展的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与沟通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初始学历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具有10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教育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4.有东北师大教育经历或东北师大系统内(含合作办学学校)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予以聘用。
6.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特别优秀的退休人员可返聘)。
三、储备期及待遇
1.储备期:储备期2年,储备人员相关说明在材料初审后发放。储备期内如被聘用,聘期3年(含考核期一年),从签订协议起开始计算,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续聘为正职校长的,同一所学校任职不超过3届)。
2.工资待遇:储备期内无薪金待遇,正式受聘后薪金实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数额根据合作学校所在区域及实际情况确定。
四、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5日17:00。
2.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件个人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校长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3)其他省、市级以上荣誉等相关材料。
3.应聘资料发送至邮箱edc@nenu.edu.cn(报名咨询:刘老师,电话:18743007188)。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东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学校招聘材料(姓名+应聘岗位)。
4.通过初审后,储备人员相关说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二)材料复审及考核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预计6月30日-7月15日进行)。
(三)通知招聘结果
因此次选聘人员为副校长储备人选,结果只通知到个人。
(四)储备培训
确定为储备人选的需经系统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应聘事宜咨询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09
刘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8309
东北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工作小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