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2017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易贤网 阅读:1416 次 日期:2017-06-06 14:43:5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设有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依据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美术设计类:甘肃、山西、山东、陕西、云南、广西、福建、江西

音乐学:甘肃、贵州、湖南、山西、山东、陕西、云南、广西、福建、江西

音乐表演:甘肃、湖南、山西

舞蹈学:甘肃、贵州、湖南、江苏、山东、陕西、云南、广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甘肃、贵州、湖南、江苏、山西、山东、陕西、云南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