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我院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始建于1993 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理事长,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院长,马明芬教授担任党委书记。学院现在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目前又新征地700 亩,新校区正在建设中,是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现在校生达6000多人。24年来,学院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2006年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2009年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10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2014 年我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2015年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急(特)需专业”, 已为国家培养三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雄厚的办学实力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 原河南医科大学)、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422 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双师型教师占90%。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30 多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配有无线网络、暖气、空调等。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学院健全了形态、功能、外总、内基、妇幼、显微镜、心肺听诊、微机、语音、电教、基护等实训室,以及教学需要的各种标本、模型、挂图等。
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我院已与省内外100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就业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省会上学,其优势得天独厚,促使其就业无忧!
奖励及助学体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标准,对普通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每人每年,贫困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每人每年、校内优秀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仁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二条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7800元/学年,住宿费最低7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电 话:0371-67898118 67898139 67898068
电子信箱:zzhhhlzyxy@163.com
网址:www.zyrnvc.com
邮编:450066
乘车路线:
①乘坐地铁1号线到兰寨站(化工路)下车向西1000米即到
②乘坐地铁2号线到紫荆山站转地铁1号线到兰寨站(化工路)下车向西1000米即到
③从中原万达(华山路)乘44路公交车到黄河护理职业学院下车即到
④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