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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东学院艺术类录取办法
来源:易贤网 阅读:940 次 日期:2017-06-05 14: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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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1)辽宁省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排名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二阶段投档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2)其它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辽东学院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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