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宝应县人民政府 阅读:1371 次 日期:2017-06-01 1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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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宜镇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宝应县户籍或常住人口;

2、身体健康,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信正派;

3、年龄:22周岁-30周岁(1987年6月1日—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财务财会类专业、税收税务类专业(专业分类具体参照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取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二、招聘人数:6人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应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以上所有证件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6月6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安宜东路84号)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四)面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但不得低于对应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1.5倍。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对应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后,办理试用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全年工资3.6万元左右,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另享受500元/月的学历补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安宜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附件下载: 安宜镇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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