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来源:中山大学 阅读:1165 次 日期:2017-05-19 17: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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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

学校教学设施齐备,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并有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我校各校区,广州公交直达东莞校区,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胜地。

因学校发展需要,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任职我校学生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5.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在读期间曾任学生干部。具有与我校设置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有与学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背景,或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适应长期住校生活。

二、薪酬待遇

中级职称年薪10至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者年薪8至10万元。(上述年薪额度,要求考核评价“称职”及以上)

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经录用,可提供住宿。

三、应聘程序

1.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含证件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预备以下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计生证明、入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

2.应聘方式: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邮至zsuxh@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职位”。有关应聘材料本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3.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721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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