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阅读:67616 次 日期:2012-07-03 14: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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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经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现将2012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州计划招聘事业人员987人,其中州属事业单位162人,楚雄市157人,双柏县24人,牟定县37人,南华县62人,姚安县65人,大姚县88人,永仁县61人,元谋县107人,武定县77人,禄丰县147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考生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

楚雄州人才网:http://www.cxzrcw.com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

(1)2012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2)2011年及以前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3)根据工作需要,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3、招考范围

州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十县市事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岗位需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详见《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此外,2010年、2011年毕业于国家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报名时视同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应届”和“不限”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易贤网编辑温馨提示:报名及缴费时间已延长,报名时间延至2012年7月6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8日。请抓紧时间报名及缴费,以免耽误。)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9:00至7月5日24:00。考生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二天重新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重新报名;通过者需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考试》两科,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报名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7日。

报考人员根据州、县(市)提供的招聘职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审核

2012年的网上报名审核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年龄、学历、学历类型、毕业年份”等6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照片、生源地、专业、岗位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人工审核。网报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报考比例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能开考。县乡基层卫生单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报名后,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但又确需开考招聘(仅限于招聘条件为大专以上的职位)的,由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受招聘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2年7月12日,退费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7月21日。但因考生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项,《专业考试》可选择笔试或者面试,每科总分为100分。

2、全州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州属和县市同时进行,县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县市招聘的考试考务工作;州属事业单位《专业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事业单位《专业考试》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50%;《专业考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数时,可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其面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4、《公共基础知识》、县市《专业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应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7月24日至8月4日。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上午9:00至11:00。

县市《专业考试》考试时间:2012年8月4日下午14:30至16:30。

报考州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5、专业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各县市、州属事业单位须于8月10日前完成《专业考试》,并将成绩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78-3375119)。

6、报考州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才网查询;报考县市事业单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0日以前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公共基础知识》较高的考生、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

资格复审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8月18日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资格复审主要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考生,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0年、2011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体检:由用人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考试考察拟招聘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项目检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于8月20日前在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2年8月28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要求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2、整个考试招聘过程中,州、县(市)人社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要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发出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或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二、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doc

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2年修订).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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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楚雄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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